一、什么情況下商標會被駁回
(1)與他人在先注冊的商標近似
(2)商標名稱不規(guī)范
(3)申請的商標過于簡單,缺乏顯著特征
(4)使用了商標法不被允許作為商標注冊的標志
(5)觸犯我國商標法的絕對禁止條件
二、商標駁回的類型
(1)全部駁回
申請注冊的商標的所有商品或服務項目不符合注冊標準被駁回
(2)部分駁回
申請注冊商標的部分商品或服務項目被駁回,其余商品符合注冊標準,通過部分會被排期公告,頒發(fā)注冊證。
三、商標駁回后我們可以做什么
商標注冊申請人不服的,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內(nèi)向商標評審委員會申請復審。商標評審委員會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九個月內(nèi)做出決定,并書面通知申請人。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,經(jīng)國務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批準,可以延長三個月。
商標駁回復審,是指申請注冊的商標經(jīng)商標局審查駁回后,申請人對商標局的駁回理由和法律依據(jù)不服,而向商標評審委員會申請復審。
四、商標駁回復審流程
1、專業(yè)案件代理人分析商標駁回復審案情
2、撰寫申請書上報商標評審委員會
3、收集證據(jù)撰寫補充資料
4、商標注冊通過,商標局下發(fā)證書
五、商標駁回復審所需資料
(1)申請主體為個人
申請書
委托書
商標駁回通知書原件及信封郵戳
商標駁回復審答辯書
個體工商戶營業(yè)執(zhí)照復印件
身份證復印件
(2)申請主體為公司
申請書
委托書
商標駁回通知書原件及信封郵戳
商標駁回復審答辯書
營業(yè)執(zhí)照復印件
六、商標駁回復審所需時間
自商標駁回復審申請日起,9-12個月左右(具體時間以商標局審核為準)
更多詳細信息,歡迎在線咨詢 24小時服務熱線:400-086-0769